常用功能
功能导航
[民法典]知识产权质权
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药品专利质押手续
2021-09-13次阅读
知识产权质权包括哪些
2022-01-05次阅读
专利权的定义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图文专利法
专利权转让计征营业税吗
抵押权一般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胡永红次阅读
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李武平次阅读
共5位律师回答
共4位律师回答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当前11,88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转让专利权的注意事项
程智华次阅读
对专利权的限制主要包括哪些形式
郭庆梓次阅读